国家药监局5月15日发布《药品试验数据保护实施办法》,并于当日起施行。
办法明确,境内外均未上市的创新药、境外已上市但首次进入中国的原研药品,给予6年最长保护期,这是对原始创新的全力护航,保护范围覆盖药学研究、非临床试验、临床试验等全部关键数据。
境内外均未上市的改良型新药、境外改良型药品境内上市,给予4年保护期,仅保护能证明临床优势的全新试验数据。
针对首仿药品,给予3年保护期,既激励首仿药快速上市,又平衡创新与用药可及性。(记者 戴小河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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